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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类型:旅游签证
办理时间:递交进使馆后约 加急3-6/ VIP 9/普通11个工作日
入境次数:依据使馆批准
单次停留:根据行程,以领馆签发为准
有效期限:根据行程,以领馆签发为准
服务说明:
资料齐全后,约3工内填表/预约递签时间,递签后使领馆审核约需6-8个工作日。
送签地/受理范围:
因公/因私护照不限,国籍/地区不限。非中国大陆护照多加900元。
所需资料:
一、 身份证明材料
1.护照(原件)
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,至少有2页连续空白签证页(不含备注页)
如是旧版护照,请在末页签名;整洁/无破损/无涂改,如有保护套,请取下。
2.护照(复印件)
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,至少有2页连续空白签证页(不含备注页)
整洁/无破损/无涂改
护照首页(照片页)和所有签证页复印2份。
如是旧版护照,请在护照末页签名;护照末页复印2份。
3.新旧护照签证页及出境记录复印件
主要复印发达国家以及拟申请签证国家的签证页和出境记录。如没有,不需提供。
4.旧护照(复印件)
如果有旧护照,请提供上一本旧护照原件, 对签证有利。如遗失,不需提供。
复印护照首页(照片页)和所有签证页一份。
5.身份证(复印件)
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。未办身份证或者遗失身份证的申请人,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,或者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。
6.照片白底 2寸 3.5cm*4.5cm(原件)
2张相同照片,背后请用铅笔写上姓名。
半年内拍摄,须为正面照,表情不夸张,不能侧脸,不能戴帽,不能露齿,不戴配饰,不戴眼镜,不留刘海,必须露出额头和耳朵,不宜化浓妆.
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照片。不合格照片可能会被使领馆退回,将耽误申请时间。
7.户口本(复印件)
包含申请人的户口本全本复印件(一页都不能少, 不包括空白页)
未成年申请人: 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全本复印件(一页都不能少, 不包括空白页)
集体户口:提供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
如丢失: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(有效期需延续到送签后)
8.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)
如已婚,需提供结婚证
如离异,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
未婚、丧偶无需提供此项
9.暂住证/居住证
如您的居住地或工作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相符,请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,如果无法提供, 请咨询客服
二、 职业状况材料
1.工作单位证明(原件+复印件+翻译件)
由申请人的工作单位/自有企业开具的证明信,需使用任职单位正式信头纸,加盖公章,由负责人签名,并标明出具日期。若原件为中文,须提供英文或荷兰文翻译件。证明须包含以下信息:
*任职公司的现住址、电话、传真号、电子邮箱和联系人;
*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
*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、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(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);
*访问目的和时间;
*单位派遣或准假确认,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者;
*费用承担方。
2.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,(原件+复印件)
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,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。
三、 财力证明材料
1.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原件+复印件) 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(原件+复印件)
请要求银行尽量出具签证用的中英文对照格式。需显示名字,账号,银行盖公章。
工资卡、退休金卡、活期银行卡、存折(一项或多项/信用卡除外)最近3-6个月的账单原件。最少3万余额,行程越长建议余额越高,以涵盖本次旅行费用。
学生、未成年人、未婚自由职业人士, 提供本人或父母双方/单方或经济担保人的,已婚自由职业人士提供本人的或配偶的。在进出账单的姓名拼音旁用英文/荷兰文标注与申请人的关系(如父亲、母亲、配偶等)。同时提供此人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户口本、出生公证、结婚证等)。所有材料均需用英文或荷兰文翻译。
银行对账单应以A4纸形式提供。(您需在打印银行账单前就告知银行您的银行账单需要出具A4格式的)。
2.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预订单(复印件)
预订确认单必须包含以下信息:申请人姓名(须和护照信息一致)、起飞地点、目的地、起飞和到达时间、航班号以及预定编码。如订单语言为中文,须用英语或荷兰文翻译关键信息,包括申请人姓名(字母或拼音)、始发地、目的地、出发及到达日期等。
如已有预订,请提供一份复印件。如没有预订,我司可代订特价机票。
请提供真实订单, 不真实订单可能导致拒签!
非我司代订机票时,请客户注意:只需预订,不要付款;如需付款,请留意退款规则,客户自行承担因签证拒签或延迟出签可能导致的机票预订损失。
3.酒店预订单(复印件)
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域或荷属加勒比海岛全程的停留时间,即从进入申根国第一晚开始,至离开申根国前一晚为止。如预计某晚搭乘夜车,请提供相应的订单或说明。
订单上应该显示申请人或同组成员姓名。如一人为同组其他同行人预订,请注意床位数是否与团组人数一致。
如订单语言为中文,请用英文或荷兰文翻译关键信息,包括申请人姓名(字母或拼音)、国家、城市、入住和离店日期等。
如已有预订,请提供一份复印件。如没有预订,我司可代订特价酒店。
非我司代订酒店时,请客户注意:只需预订,不要付款;如需付款,请留意退款规则,客户自行承担因签证拒签或延迟出签可能导致的酒店预订损失。
4.行程单(复印件) 英文或荷兰文
全部行程计划,须覆盖目的地国家,第一站为签证申请国;
需包含全程在申根区域,精确到每一天的旅行计划。
如已有行程单, 请提供。如没有,我司可代做。
5.医疗保险(原件+复印件)
保险期建议比旅行计划多2天,即提前出发日期1天到返回后1天为止
1) 承保地区
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,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。
如申请阿鲁巴、库拉索、圣马丁以及荷属加勒比地区短期签证。请购买适用于对应区域的医疗保险。
2) 保险额度
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,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合30万人民币)
3) 承保时间
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时间。
四、辅助材料
1.房产证(复印件)
如可能,提供多份,对签证有利。如果未办房产证,可提供购房合同以及发票。
学生、未成年人、未婚自由职业人士, 提供本人或父母双方/单方或经济担保人的
已婚自由职业人士提供本人的或配偶的。
2.车辆行驶证(复印件)
信息页以及最新年检记录页,复印在一张A4纸上。不要提供驾驶证。
学生/未成年人/未婚自由职业人士, 提供本人或父母双方/单方或经济担保人的
已婚自由职业人士提供本人或配偶的。
3.社保证明 在职人员提供(复印件)
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账单复印件
4.个税税单 在职人员提供(复印件)
近6个月个税税单复印件
5.股票,基金等理财产品交割单(复印件)
请到到证券交易所或者银行柜台打印近半年交割单,显示户名,帐号,盖公章。
学生/未成年人/未婚自由职业人士, 提供本人或父母双方/单方或经济担保人的;
已婚自由职业人士提供本人或配偶的。